城市建筑規劃設計要為安全減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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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一龐大復雜系統,一般的城市規劃往往成為專業規劃師們的“專利”。現實工作中,規劃師、建筑師根據自身有限的自然地理資料、社會經濟資料、現狀歷史資料等信息,描繪著指導城市建設的藍圖。2004年啟動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2~2020年)修編突出了一系列重點內容,其中專家所多年呼吁的防災減災綜合規劃已成為其中重要子課題。
結合北京市的情況,現就城市綜合減災規劃問題進行了一番研究,發表此文,不僅僅為完善綜合減災的規劃論,更是為有效地引導規劃設計中的安全減災服務。
安全量化評估是綜合減災規劃的基礎中國城市安全減災評價的最大不足是缺少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價體系。安全城市是一個多功能、多層次、多目標的評價對象,影響其評價的相關因素很多。一般地看,科學性、規范性、全面性、動態性、重點性、快速性構成了城市綜合減災的基本能力指標,它們僅僅代表城市安全發展的演變趨勢。但綜合減災的最主要指標涵義不可缺少城市安全管理文明指標、城市經濟備災能力指標、城市災害管理協調度指標、城市人居服務及社會保障指標等內容。安全城市作為一個現代的“進化”的概念,反映了城市現代化的理想目標。
城市應急事件較城市安全的含義更集中也更嚴格,因此其評價量化指標就要更多地體現其有效性,其中城市災害的社會預警機制及系統建立意義實在。城市災害的應急處理機制實際上是一種信息處理體系,它將各警要素的變化信息輸入裝置內,經過加工處理提供出城市系統有效的警度值,應急標準的質量體現是:
⑴獲取應急信息的完整性;
⑵應急信息運行的暢通性;
⑶應急機構設置的系統優化合理性等。從現代城市綜合減災管理出發,災難能夠定義為對現實文化結構的顛覆。災難不同于應急狀態及危機,它實際上僅僅在應急狀況和危機中表現出前兆,所以災難是對應急狀況和危機長期錯誤的處理所產生的不可逆轉的后果。
城市綜合減災規劃的基本問題2002年7月,由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等單位編著的《城市規劃讀本》第三章節十節“城市規劃與防災減災”中指出:城市綜合防災主要有兩層意義:一是對自然災害與人為災害,原生災害和次生災害,要全面規劃,制定綜合對策;二是對災害發生后的各項救災、減災等措施要統籌安排,體現出綜合性的策略。城市綜合減災規劃編制要體現如下要點:
⑴全力體現綜合減災觀。這里的綜合是指多學科參與和規劃內容拓展兩大側面。城市綜合減災規劃不再局限于物質規劃,要改變其原有的方式,規劃內容不單是單一災種,還要涉及整體性的考慮,不是以綜合減災的學科代替單一災種規劃,而是使綜合規劃與單一災種規劃統一并協調。
⑵綜合減災規劃的內容是開展城市綜合減災危害性與城市可持續發展制約關系的分析的前提,進而確定城市各類災害分布空間,在此基礎上編制綜合災變區劃圖、綜合災度區劃圖。進一步給出城市發展對防災有利和不利的場地,建設綠化帶、公園和避難場地的布局構想等。
⑶綜合減災旅游安全規劃。為了既能保證游客的安全,又能保護景區的安全,對景區的游人數量要予以合理的限制,如某旅游區當游人超過1萬人時亮黃牌,達到1.5萬人亮紅牌,一旦達到紅牌標準,游客立即停止進入,景區安全減災規劃一定要堅持生命安全與生態安全的雙重性。
⑷綜合減災規劃的創新點。它從全面的災害事故的“市情”入手,第一次體現大安全觀的規劃,不僅有對歷史災情的回溯與歸納,更多地分析城市現狀及揭示未來的災情規律,重點防御突發事件及巨災。
在原有各單一災種評價指標基礎上,第一次從綜合減災評價標準入手,通過綜合量化分析,給出不同綜合災度下的城市綜合減災規劃量化對策,體現了綜合與個體減災的優化策略。
城市綜合減災的基本內容城市綜合減災規劃是一種城市安全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它具有公共物品屬性。規劃是社會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規劃“圖紙”上的每一根“線條”的背后都代表城市安全與人類安全的目標追求。下面列出城市綜合減災思想指導下的各單一災種減災規劃,從中也滲透了綜合減災內容。
⑴城市消防規劃;
⑵城市防震減災規劃;
⑶城市地質災害減災規劃;
⑷城市水安全規劃;
⑸城市氣象減災規劃;
⑹城市生命線防災規劃;
⑺地下空間與防空防災規劃;
⑻應急交通規劃;
⑼安全生產與安全生活規劃;
⑽森林安全防災規劃;
⑾城市救災規劃;
⑿城市防疫規劃;
⒀綜合減災思路下應對不同災變的避險場所規劃要求;
⒁城市避險場所規定研究的防災規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