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檢員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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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貴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對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實行報檢員憑證報檢制度,未取得《報檢員證》的,不得從事報檢業務。
2、經報檢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合格的人員,獲得《報檢員資格證》的人員,方可申請報檢員注冊。
3、報檢員注冊應當由在貴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登記并取得報檢單位代碼的企業通過國家質檢總局指定的報檢員注冊系統輸入有關備案數據,由系統打印出《報檢員注冊申請書》后向貴州檢驗檢疫局檢務部門提出申請,并同時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注冊:
a)《報檢員資格證》失效的;
b)已在檢驗檢疫機構注冊且未辦理注銷手續的;
c)被吊銷《報檢員證》未滿3年的;
d)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
5、《報檢員證》是報檢員辦理報檢業務的身份憑證,不得轉借、涂改。
6、《報檢員資格證》和《報檢員證》的有效期
a)取得《報檢員資格證》后,2年內未從事報檢業務的,《報檢員資格證》自動失效。
b)《報檢員證》的有效期為2年,期滿之日前1個月,報檢員應當通過國家質檢總局指定的報檢員注冊系統輸入有關信息,并向貴州檢驗檢疫局檢務部門提出申請,同時提交審核申請書。
c)經審核合格的,其《報檢員證》有效期延長2年;
d)經審核不合格的,報檢員應參加貴州檢驗檢疫局檢務部門組織的報檢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其《報檢員證》有效期延長2年;
e)有效期屆滿未提交延期申請的,或者經審核不合格且未通過培訓考試的,其《報檢員證》有效期不予延長,《報檢員證》及《報檢員資格證書》同時失效。